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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愿.信访介绍

请愿的受理和处理

请愿是市民经议员介绍,以书面形式表达对市政事务的意见、建议或者陈述受害情况、请求救济等的制度。但是干涉判决或违背法令的内容不予受理。

请愿处理程序

  • 01

    提交请愿书
    需得到议员的介绍,在请愿书上需要具体明示请愿的意图和理由
  • 02

    请愿的受理ㆍ不受理
    干涉判决或者违背法令的内容
  • 03

    提交分管委员会、进行审查
    请愿介绍议员应分管委员会要求说明请愿的意图 正式会议上认为没有必要附议时,将其结果向议长报告,议长通知请愿人。
  • 04

    通过正式会议的审议和决议进行选择
  • 05

    需要市长、教育监处理的事项,附加请愿意见书后移交市长、教育监/dd>
  • 06

    市长、教育监处理请愿后,不得延迟,应将结果及时向议会报告
  • 07

    议会将处理结果通报请愿人
※ 陈情不需要议员介绍,以决议书、请求书、请愿书、诉冤书等形式提交即可,受理的陈情由分管常任委员回复,并向陈情人通报处理结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