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OME >
议员介绍 >
权利及义务
权利及义务
议员伦理纲领
我们作为蔚山市民的服务人员,为增进市民的福利和地区社会发展,竭尽使命。
我们以公共利益为先,按照法律和良心履行职责,树立值得信赖的议员形象。
我们倡导清廉俭朴的生活,以提高名誉和品格。
我们本着诚实和谐原则,彼此尊重,遵循民主程序履行议政职责。
我们树立地方时代的新秩序和真正的民主主义,致力于建设干净美丽的蔚山市。
议员的权利
为了履行职责,赋予议员一定的权利。因议会是协议机关,议员作为其组成成员,权利分为单独行使权利和共同行使权利。
此外,还具有要求召集临时会议的权利、要求审查议员资格的权利、要求惩罚议员的权利、要求团体长或相关公务员出席•答辩的权利、要求重新召开全体会议的权利、要求提交文件的权利、要求书面提问的权利等各种权利。
议员的义务
地方议员作为居民的代表,并作为地方议会组成成员,负有相应的义务。违反义务,会成为惩罚对象,有时甚至会失去议员的身份。
议员的地位
议员的任期